kaiyun开云官方网站各级员工组织、各团支部:
请kaiyun开云官方网站各级团组织自查组织下的新媒体账号(包括微博、微信公众号、QQ公众平台、抖音、B站等)与正在使用的新媒体平台,确保正在运营的账号与使用的平台满足以下要求:
一、 账号规范
各团支部、团委员工组织的新媒体账号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 未经学院团委报备的账号不得挂名西南交大、kaiyun开云官方网站等关键词,不得自称官方;
(二) 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三) 有专门指导老师且必须为中共党员;
(四) 有专门团队负责运营、审核,具备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
(五) 定期更新内容;
(六) 任何以个人名义创建的账号不得使用与学校有关的关键词命名,且个人对账号的所有内容负全部责任。
请各级团组织自行对未能满足以上条件的新媒体账号作注销处理。
二、 内容发布
各级团组织使用新媒体账号发布内容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 体现党的意识,反映党的主张;
(二) 服务师生的学习工作生活,聚焦青年、弘扬正能量;
(三) 防止过度娱乐化低俗化;
(四) 不得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不做标题党;
(五) 不得跟风发布未经证实的新闻内容,不转发来源不可靠的信息;
(六) 如有发现不实信息,应立即删除;
(七) 不得过度渲染扩散容易引发焦虑的信息;
(八) 不得发布有关突发事件、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内容;
(九) 不得发布有关上级的相关资料、文件、内部信息等内容。
请各级团组织自行对新媒体账号的内容进行审查,及时处理未能满足以上要求的信息。
三、 运营管理
各级团组织新媒体账号与平台的运营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 注重传播质量和形式,强化正面引导;
(二) 构建联动发布机制;
(三) 内容采取三审制度,即执行编辑-指导教师-团委书记,未经审核不得发布;
(四) 审核时注重内容的政治性、真实性、合法性;
(五) 预判内容发布后的潜在影响并做好相应准备;
(六) 对用户的提问进行权威性的回复;
(七) 未经授权不得发布官方尚未发布的涉及学校、学院的重大事件;
(八) 涉及学校、学院的重大事件应转发官方信息;
(九) 因工作在新媒体平台建立的群聊,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解散;
(十) 所有新媒体平台群聊遵循“谁创建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请各级团组织自行对新媒体账号与平台的运营管理制度加以完善。
4月30日之前,请各级团组织尚在运营的新媒体账号将媒体的工作规范与管理制度发送到邮箱112058565@qq.com,文件名统一更改为“团组织名称+媒体名称”,并请根据上述规范对相应的内容与群聊进行及时清理,对不满足规范的账号进行注销。
联系人:刘爽
联系电话:66368448
kaiyun开云官方网站团委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