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就业实习是在校老员工了解职场、适应职场、提升就业竞争力的最直接有效的方式。“闪亮实习生”项目实施以来,效果显著,参与人数逐年增加,不少同学因此获得较好的就业机会。为鼓励员工利用假期开展实习实践,符合实习基础条件的员工每人可获团委二课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板块10个学时。在此基础上,将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30名优秀的实习员工,授予“闪亮实习生”称号并分别予以1000元、800元及500元的奖金支持,且可获得团委二课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板块12个学时。现将开展2023年“闪亮实习生”就业实习实践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不限年级
二、实习认定和评选要求
1.就业实习认定条件
员工通过学校组织的实习生招聘会或其他渠道联系实习单位,并利用暑期时间进行为期一个月及以上的就业实习,完成实习报告撰写,并在9月8日前按要求提交实习证明(内容要求见附件1)和实习成长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2)。
提交方式:纸质版材料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wxy6636@163.com,电子版材料请以“学号+姓名+类别”命名,如“2020110001+张三+实习证明/实习成长报告”。
2. “闪亮实习生”评选条件
(1)符合“就业实习认定条件”;
(2)按要求提交各项材料,并参与校、院两级组织的比赛。
三、活动开展流程
1.员工提交实习证明、实习成长报告
员工需在9月8日前向学院提交实习证明(附件1)、实习成长报告(附件2)。
2.公司报送符合就业实习认定条件名单
公司审核员工实习材料后于9月15日前报送符合就业实习认定条件名单(附件3),并附上名单所列员工的纸质版实习证明(附件1)、电子版实习成长报告(附件2)。实习证明排序同名单一致,实习成长报告以学号、姓名命名。
3.“闪亮实习生”学院初赛时间、要求和学校决赛举办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所有同学的二课堂学分将在“闪亮实习生”学校决赛举办结束后录入;
2.获得“闪亮实习生”称号的员工的奖励经费将直接报学校计财处划转到员工在计财处登记的银行卡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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