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传播学院老员工“蜕变·求职特训营”求职技能提升专题讲座”系列培训第一场于6月08日晚19:00在图书馆一号报告厅成功举办。长达2个半小时的培训讲座依次由艺术与传播学院团委副书记鹿金龙老师和艺传学院辅导员曾宁莎老师主讲。
艺传学院团委副书记鹿金龙老师客串担任主持,艺传学院所有大三同学作为听众出席了本次讲座。
鹿金龙老师培训的主题是“老员工求职法律法规解读”专题。
鹿金龙老师介绍到,同学们很容易误入招聘收费、虚假广告等陷阱,“同学们要学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遇到问题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关于如何防范与应对就业风险,鹿老师介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例。鹿老师提醒到,全日制老员工是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的,“老员工是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但同学们要注意,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否则是对劳动力的剥削。”鹿老师尤其指出,大家工作后,一定要了解“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把握证据。工作后难免跳槽,但必须要承担义务的,要本着平等协商原则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单位等。
就老员工实习期间的法律保护,鹿老师指出,协商解决、劳动仲裁以及提请诉讼都是正当合法的解决劳动纠纷和争议的途径,同学们要了解并学会运用这些方法。
曾宁莎老师主讲的专题为“老员工求职礼仪和面试技巧”。
提升个人修养,增进交际能力是礼仪的作用。曾老师就求职前期,中期与后期的礼仪做了详细讲解,自信的面试状态、成功的面试形象、规范的面试礼仪是我们需要打造的良好的第一印象。曾宁莎老师说:“要注意细节,不要让习惯影响了个人形象。”关于着装,曾老师提出“IPO”原则,即要顺应时间、地点以及企业风格;男士着装要把握“三色原则”,即搭配不能超过三种颜色,甚至具体到衬衫、领带、鞋袜的选择,老师都一一作了介绍。关于女士职业套装,曾老师也是耐心的指导大家颜色搭配,衣裙长度等细节。“面试最好提前10到15分钟到场”曾老师强调说,“从进场开始,就要注意走姿、坐姿、站姿以及表情。”除了要挺直腰板,精神饱满,还要注意每一个细节,“因为你不知道老板会在哪里看到你。”最后,曾老师提醒大家,要在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发出感谢邮件或短信,询问相关事宜也要注意礼仪。
“之前对求职礼仪,面试技巧和法律问题等都不了解,也从来不知道这些。”2012级汉语专业的杨帆同学说,“我觉得今天讲的东西对自己实习就业都很有用,也将会在以后的求职中注意到老师的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