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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关于核定省本级参保人员2014年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作者:wy 日期:2013-01-01 00:00 点击数:

关于核定省本级参保人员2014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2014年省本级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医险函[2013]24号)文件的要求(该文件已在学校办公网上转发):“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在教职工个人的收入中,可能存在一些不应统计入工资总额的项目和金额。

鉴于以上情况,请认真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资总额,特别是年收入20万元以上的教职工),并提供核减依据证明材料。

若有核减情况,请于201435日下午5:00,将个人申请和统计表的纸质报表(有单位领导签字、并盖有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邮箱:sbzx@home.swjtu.edu.cn),交犀浦校区图书馆602B人事处社保中心。若逾期不报,则按计财处统计口径和个人的收入上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资总额)。

特此通知

                               社 保 中 心

                            O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请各位需要核定的老师点击附件下载“关于核定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资总额)的申请”“关于核定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资总额)的统计表”,并提供核减依据证明材料,请在3月4号下午5点前交到8602学院办公室统一上报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