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 201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申请受理工作已开始。
一、重点支持领域
理工农医类优先支持的学科领域为:电子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能源、油气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饮料食品、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现代中医、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现代生物等;文史哲管艺类(含子项目)优先支持的学科领域为:社会保障、金融、现代服务、公共管理、哲学社科、社会工作等。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6-12个月
三、申请条件及名额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员须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资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拨简章》及《201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具体条件可在国家留学网上查阅
http://www.csc.edu.cn/。
2.曾获得西部项目录取资格,逾期未派出者,从资格到期起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西部项目即2008、2009、2010年录取且到期未派出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西部项目。
(三)名额
1.根据我省公派出国留学的实际情况,为使西部项目更好地服务于我省人才培养,本项目原则上主要向省属院校倾斜。
2. 各单位要保证推选质量,切实提高学校该项目选拔效率,四川省2013年西部项目申报名额是按照各单位上一年度录取情况及上上年度录取后人员的派出情况进行分配。四川省教育厅规定超过申报名额上报的人选,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3.2013年度公司“西部项目”可申报名额:2名。
四、选派办法及选派工作安排
(一)选派办法
为保证选派质量,今年将继续采取单位审核推荐、省内专家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我厅组织专家联合评审确定录取人员的选拔方式。
(二)选派工作安排
1.4月5日前: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接受咨询,布置项目选拔工作;
2.4月6日-4月16日:各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整理申请材料(为防止网络拥堵,影响申报材料填写上报,请各单位指导申报人员错开网报高峰期并尽量提前进行网上申报);
五、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国别及留学期限将按照其申请时填报的志愿国别和期限确定,一经录取,原则上不做更改。
2.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不超过两年,2013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将保留至2015年12月31日。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的申请。
3.关于邀请函
(1)申请以自行联系方式派出的非语言类专业申请人,如申请时已获得邀请函,评审时将予以重点考虑。对于既无国际交流经验又无对外联系渠道的申报人员,将从严审核。
(2)为缩短录取人员派出周期,切实提高派出率,本项目重点考虑外语已合格且已获得外方单位邀请函的申请人,申请人外语水平条件参见附件。
4.请申请人员做好网上报名及书面材料准备工作,并依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的要求,按顺序整理好申请材料。
2013年4月3日
附件:
1.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见办公自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