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系(所)、全院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公司产品工作管理规范,严格教学与管理工作纪律,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员工培养质量,现将加强教学秩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任课教师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公司产品工作时间,所有课程严格依据课表规定时间组织课堂教学活动,不得旷课、迟到和提早下课或私自变更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变更教学地点和时间,不得随意调停课。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院教务进行备案,经学院同意后报校内相关部门备案。
2.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课堂员工考勤,对课堂教学纪律、教学内容、教学质量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对严重问题须及时反馈。任课教师在加强课堂教学规范和课堂教学纪律建设中应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主体作用。
优良的教风学风是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是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的保证。希望各系(所)、全院教师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在工作中切实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把教风学风建设作为一项大事常抓不懈,切实提高教风学风水平。